體恤員警「不方便」 雲縣府斥1500萬改建縣警局廁所
雲林縣局今(12日)全面進行廁所整建,動工前舉行動土儀式,縣警局長李建民(右一)象徵性槌牆。(雲林縣警局提供)
雲林縣警局竣工於1994年,30年前廁所設計簡便,不通風也不透光,以今日標準而言相當簡陋,令人敬而遠之,雲林縣長張麗善使用後體恤員警長時輪班值勤辛苦,指示編列1500萬元以透氣、透光爲原則改建縣警局所有廁所。
雲林縣警局辦公大樓內的7座公共廁所陰暗狹窄,尤其一樓刑警大隊旁廁所令人敬而遠之,空間狹窄、地板潮溼、廁所門對着大門,對洽公民衆及上班員警都相當不便。
張麗善多次到縣警局慰勤,發現警察局辦公大樓廁所極爲老舊且不通風,指示警察局規畫行政大樓廁所整修工程,優化員警的工作環境。雲林縣警局編列1500萬元預算,12日起全面改建整修公共或待勤室廁所。
縣警局12日舉行動工典禮,局長李建民親自主持,他表示廁所及盥洗設施是警局的門面,感謝後勤科當成一件大事細心推動,讓洽公民衆不會再感到在警局上廁所骯骯髒髒,未來整修完工後須善加維護。
雲林縣警局表示,縣長張麗善就任後大力支持改建現有舊辦公廳舍及員警待勤處所,包括「西螺分局2億7000萬元新建工程」、「斗六分局3億8000萬元新建工程」、「臺西分局三侖派出所增(修)建工程2500萬元」、「縣內各分駐(派出)所辦公廳舍及待勤處所整修工程3年1億2000萬元」、「警察局行政大樓廁所整修工程1500萬元」、「虎尾高鐵特定區增設派出所新建工程」約經費1億0500萬元」等重大建設,均由中央與地方聯手編列預算整建老舊警察廳舍,提升警察辦公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