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美瞳屬第三類醫療器械,無證不得隨意銷售
“我們全面摸排了轄區違規銷售美瞳的情況,推動相關主管部門部署開展醫療器械經營環節專項整治工作。”北京市通州區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近日,該院就整改情況進行了“回頭看”,未再發現違規銷售問題。
近年來,隱形眼鏡備受消費者尤其是年輕人的喜愛,其中美瞳因其顏色、形狀的多元化而暢銷。然而,很多人並不知道,美瞳屬於醫療器械,沒有相關經營資質不得隨意銷售。
“這家眼鏡店沒有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就銷售美瞳,還肆意加價,態度很惡劣。”今年3月,通州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注意到一條通過“首都檢察版接訴即辦”機制流轉過來的線索。辦案檢察官審查後認爲,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美瞳作爲直接覆蓋在角膜表面的特殊產品,屬於最高風險等級的第三類醫療器械,受嚴格監管,須獲取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才能進行經營。如果該線索屬實,將給不特定消費者的使用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通州區檢察院立即成立辦案組開展調查。一方面,檢察官積極蒐集更多市民熱線線索,梳理轄區全部醫療器械許可備案信息,關注多家線上平臺入駐商戶公開信息,進一步查找涉嫌違規經營的線索。另一方面,辦案組對常規眼鏡店、大型商貿市場、臨街雜貨店鋪等開展實地走訪,進一步覈查是否存在無證售賣美瞳及售賣超出有效期的美瞳等問題。“我對一家雜貨店進行勘查走訪時,經營者從隱蔽的貨櫃中拿出多款美瞳推銷,並表示只有熟客來纔會拿出來賣。”辦案檢察官介紹。
根據調查情況,今年4月,通州區檢察院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對涉案主體開展調查覈實工作並依規處理,同時對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守護人民羣衆的健康安全。
檢察建議得到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積極迴應。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經營商戶開展全面排查,沒收涉案店鋪全部違法所得、產品,並第一時間部署開展通州區醫療器械經營環節專項整治工作,持續開展“線上清網、線下規範”治理。
截至目前,行政主管部門共排查轄區街道102條、商超或市場112個、各類經營主體點位212個,同時,還及時進行案例宣傳,糾正“美瞳不是醫療器械”的錯誤認知,提升公衆對醫療器械的科學認識。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作者:簡潔 樑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