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竹苗辦工作坊推婦女再就業 助精進職能重啓職航

桃竹苗分署辦理「自主訓練獎勵」說明會,鼓勵婦女自行規劃所需的職能訓練課程,重返職場。(桃竹苗分署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竹苗分署3月5、6辦理二場「婦女自主訓練獎勵」說明會,提升婦女計劃撰寫方向。(桃竹苗分署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勞動部推行婦女再就業計劃,提供再就業獎勵金3萬元、自主訓練獎勵金3萬元及僱主工時調整獎勵金3萬6000元等。桃竹苗分署在在38國際婦女節前夕,5、6日辦理工作坊,由講師分享產業概況及企業所需人才應有職能,協助婦女找出職涯發展方向,輔以計劃撰寫說明及一對一輔導,助婦女重返職場,2天活動共40人蔘與。

工作坊現場邀請專業講師分享現今產業概況及企業所需人才應具備的職能,並協助婦女找出自身職涯發展方向,引導婦女朋友盤點自我專業技能,輔以計劃撰寫說明及一對一輔導方式,以達到100%計劃申請通過率。

活動現場,學員反應熱絡,感謝勞動部相挺,提供自主訓練獎勵,並輔導如何規畫精進對未來就業有幫助的課程,提升自己的職場競爭力,開創職涯第二春。

桃竹苗分署長賴家仁表示,自主訓練獎勵於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告一次受理期程,今年上半年受理期間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鼓勵因家庭因素離職180日以上的婦女精進職能並重返職場,只要將自主訓練申請書及計劃書送至分署審覈,完成審覈並通過課程後,提出獎勵申請及辦理求職登記,即可發給自主訓練第一階段獎勵金2萬元,未來如於180天內就業成功者或自行創業者,再發給第二階段獎勵金1萬元,每人最高可領取自主訓練3萬元獎勵金。

另外若有就業需求的因家庭因素離職180日以上的婦女,也可運用「再就業獎勵」,只要婦女向居住地就近的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僱主滿90日,即可發給獎勵金3萬元;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以上者,則發給1萬5,000元。如婦女先申請自主訓練獎勵完訓後,並搭配就業中心推介工作並穩定就業滿90日,可再申請再就業獎勵,最高可領取獎勵金6萬元。

賴家仁表示,婦女再就業計劃是協助婦女重返職場最有力資源,透過各項獎勵措施,提升婦女就業意願、排除就業障礙,讓婦女能平衡家庭與工作。其中自主訓練獎勵113年度上半年已開始受理申請,有興趣的婦女可以把握時間儘快提出申請,詳情可洽詢桃竹苗分署所轄各就業中心或至臺灣就業通「婦女專區」(https://gov.tw/aA1)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