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竹圍活動空間徵收被列「無主物」 區公所會勘釐清權屬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公共活動空間提供竹圍社區發展協會與裡辦公處使用,徵收過程遭列無主物,近日相關單位已會勘釐清權屬。(徐其萬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公共活動空間2020年興建雨遮天幕,提供竹圍社區發展協會與裡辦公處使用,現存放社區藝閣作品。日前民代發現,該建物在徵收過程被認定爲無主物,質疑財產歸屬應爲公所纔對,爲符合公平原則應釐清所有權。區公所迴應,已會勘並確認該處產權爲公所,將發函給交通部民航局釐正資料。
市議員徐其萬指出,該處公共活動空間位於竹圍消防分隊旁,過去由區公所設置鐵皮雨遮天幕,但近日發現入口道路被封閉,經查發現該建物在徵收過程中,竟被認定爲無主物,不太合理,疑查估過程有疏忽,該建物產權歸屬應是區公所。
目前該空間由竹圍社區發展協會存放藝閣作品,尚未申請相關搬遷作業,但航空城徵收施工圍籬影響道路進出,徐其萬便邀集民航局、大園區公所等單位會勘釐清權責單位。
大園區公所說明,竹圍公共活動空間雨遮天幕因坐落於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劃第一階段徵收區域,後將作爲機場專用區。因民衆逐漸遷離該裡,該建物已無民衆使用,竹圍社區發展協會爲保存手工製作的藝閣作品,以自籌款加封,並向民航局爭取延用至明年10月底,平日並無民衆進出,無使用安全疑慮。
大園區公所表示,過去在釐清所有權時,因溝通誤會才被列入無主清單,近日會勘後已確認權屬爲區公所,將發函給民航局,更正查估資料,後續相關拆遷補償也將回歸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