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交通安全月 行人違規照罰
桃園市警察局在11月交通安全月取締約3萬5000件違規,其中闖紅燈含紅燈右轉計1萬6401件佔多數。(賴佑維攝)
桃園市警察局與教育局、交通局11月推動交通安全月,提報103件交通工程改善,取締約3萬5000件違規,闖紅燈含紅燈右轉有1萬6401件,其中行人違規有508件。警方表示,不少民衆誤解行人違規只需勸導,但爲確保民衆安全,一樣照罰。
市警局表示,執行交通安全月以來,透過教育、工程、執法手段,改善交通環境,統計11月死亡交通事故有10件、受傷3825件,比10月死亡14件、受傷4369件低。和去年10月死亡13件、受傷3997件相比,也還要少。
工程方面,共提報103件交通工程建議,如桃園區忠一路與仁一街口原爲單行道,但經常有車輛違規逆向,畫設停止線及指向線後,大幅減少車輛逆向。另外桃園區永安路與民安路設有右轉彎專用車道,但是交通尖峰時刻,常常回堵或者變換車道產生車禍。會勘後將右轉專用車道改爲綜合車道,改善交通事故發生。
交大指出,11月取締3萬5000件違規,闖紅燈、紅燈右轉有1萬6401件,超速1萬1620件、酒駕1078件、並排停車5940件,行人違規508件。警方指出,不少民衆誤解以爲行人違規不罰或者可採勸導,但若民衆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仍可開罰。警方說,將針對容易有交通事故的違規列爲常態性執法項目,並持續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