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2店粿條與寶林同供貨商 衛生局要求下架另查221家

衛生局稽查有賣粿條類食材的餐飲店,有疑慮一律要求先下架。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今晚表示,寶林茶室案發生後,已啓動源頭查覈、餐廳查覈、監測通報、專家會議4大程序守護市民安全。目前正全面稽查本市14家米麪溼製品製造業者,後續將持續查覈源頭;餐廳部分透過「桃食安心資訊平臺」找出與寶林茶室使用新北市同一供應商的粿條類產品業者共12家,實地訪查後已要求業者下架有疑慮的粿條類產品。

衛生局指出,透過監測通報,目前34家醫療院通報腸胃道症狀個案,尚無與本事件相關;另外也將於本明天(29日)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事件可能原因與提供後續稽查與抽驗方向。

衛生局說明,「源頭查覈」部分,針對桃園市14家米麪溼製品製造業者執行米麪溼製品查覈專案,除針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等稽查與抽驗,另加強業者自主管理機制,確保製售產品品質,後續也將持續執行源頭查覈,以維護食品安全。

「餐廳查覈」部分,衛生局查閱「桃食安心資訊平臺」相關紀錄,桃市販售粄條相關產品餐飲業者計207家,衛生局先以簡訊通知業者重視食品安全衛生,食材儲存應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並確保食材在最適當溫度內儲存。其中,有12家業者與寶林茶室使用相同的新北市供應商粿條類產品,衛生局隨即執行實地訪查,調查食材貯存情形及餐點製程等,並下架有疑慮粿條類產品,輔導業者加強自主管理,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確保製售產品品質。

衛生局表示,今年以來也透過「市集美食稽查專案」,執行本市50處公、私有市場及夜市高風險即食攤商的食品抽驗,1月至3月前往44處傳統市場及4大觀光夜市,抽驗即食食品及飲冰品等高風險食品(生食、生熟食混合)共計208件,經檢驗衛生標準,其中11件飲冰品初驗不合格,後續將執行攤商製程環境衛生稽查並抽驗產品複驗。

「監測通報」部分,事發後,衛生局隨即通知本轄醫療院所,若有3月19日至3月22日曾至「寶林茶室信義A13」用餐的民衆,出現腸胃道症狀或不明原因肝炎症狀就醫,應通報衛生局,以利儘速提供診斷與治療,目前34家醫療院通報腸胃道症狀個案,尚無與寶林事件相關,但衛生局仍持續針對學校營養午餐與長照機構執行監測通報。

「專家會議」部分,衛生局27日至林口長庚醫院針對此事件諮詢臨牀毒物中心主任醫師顏宗海,瞭解寶林案可能污染來源與預防措施;另也會邀請特定餐廳業者代表,一起分析。

衛生局表示,此事件受波及民衆多,因此將於明天(29日)邀請衛生局食安諮議委員江大雄副教授、感染科專家醫師張峰義、毒物學專家醫師姜至剛與特定餐廳業者,共同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事件可能原因與提供後續稽查與抽驗方向。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衛生局執行餐飲衛生查覈時,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事項均已納入應稽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