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議員控鄭文燦任內主辦2016桃園燈會 積欠廠商上百萬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指控2016年桃園燈會標案的方式令人不齒,要求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出面道歉。(姜霏攝)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指控2016年桃園燈會標案的方式令人不齒,當時的桃園市政府任由得標廠商坑殺協力廠商,也浪費了大量的公帑,標案背後的內幕不寒而慄,桃園市政府竟然協助造假與驗收,舒翠玲要求時任的桃園市長鄭文燦在明年臺灣燈會舉辦前出面說明。

舒翠玲說,2016年桃園燈會在競標資格方面,雖然共有10家投標,但其中有3家不符合資格,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唯一符合資格的桃園市桃仔園人文觀光市集發展協會,竟然是一家剛成立的社團,而其他6家則是正規的公司行號,這家社團僅需提供立案證書,就擊敗了6家營運績效較好的公司,顯然引起了外界的質疑。

舒翠玲指控,2015年11月27日得標的桃仔園社團,其不良紀錄相當顯著,包括在2016年1月份發生收3萬還1萬的爭議事件。此外,根據契約書規定,標案得標方應在特定日期前將攤位權利金存入市政府指定的專戶,但桃仔園卻未如約支付保證金,令人懷疑其執行標案的誠信。

舒翠玲批評,原本由得標廠商負責的水電柏油等費用最終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墊付,浪費了約50多萬公帑。其他六家廠商也受到了損害,其中5家計算的損失達171萬,另一家花燈廠商更被積欠500萬。

舒翠玲直言「荒謬至極」,她說該事件最令人震驚的是時任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協助桃仔園社團進行造假與驗收,進一步加劇了此事的爭議性,要求鄭文燦在明年臺灣燈會在桃園舉辦之前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