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療藥師暖心辦理家屬座談會 認識精神疾病用藥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於日前於該院一樓門診候診區舉辦家屬座談會。(圖/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提供)

精神健康議題在社會中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但許多人對精神疾病用藥方面存在着許多誤解,導致治療效果降低。爲幫助病人及其家屬瞭解精神疾病用藥,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於日前於該院一樓門診候診區舉辦家屬座談會,由藥師張庭瑋講解「正確使用精神疾病用藥」,提醒民衆服用精神科藥物應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表示,精神疾病的治療可分爲心理、藥物以及其他治療(例如:環境治療)。心理治療方式是給予心理上的支持,幫助改變其行爲與想法。藥物治療則是藉由調控體內的神經傳導物質來改善症狀。正確的服藥,可以減輕或解除精神症狀,緩和情緒,達到穩定病情,預防疾病復發,減少病人及家人精神上和經濟上的負擔。服用各種精神科藥物應注意事項如下:

(1) 服用抗精神病藥常見的副作用有:月經不規律、體重增加、口乾、排便或排尿困難、姿態性低血壓,甚至有時會出現不自主的頭歪、眨眼、手部顫抖與走路步伐變小等。以上的副作用通常是暫時性,可等待病人產生耐受性或給予解副作用藥物。

(2) 安眠藥使用,服藥後半小時內躺牀休息,不能和酒精一同服用;長期使用安眠藥1個月以上,突然停用時,數日內即會產生戒斷現象,症狀有極度焦慮、易怒、恐慌等症狀。故安眠藥的調整,應由醫師依病人睡眠狀況,定期檢視調整,勿擅自調藥。

(3) 抗憂鬱劑對情緒的改善和生活的提升很有幫助,其藥物療效約在用藥4-6周出現,所以治療初期不可因症狀未見改善而放棄治療。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藥劑科主任鄭淑文表示,藥物治療要發揮最佳療效的關鍵是確實遵照醫囑規定服用藥物,且密切與醫師討論服藥後有關症狀的改善情況,此外,有藥物問題應提出討論解決,才能保有良好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