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工人意外跌穿天花板 「便宜行事」勞檢出手最重罰30萬

桃機工人跌穿天花板,桃園市勞檢處查出業者便宜行事最重可罰30萬元。(蔡依珍攝)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旅客休息區,4日發生工人跌落天花板的驚險事件,桃園市勞檢處5日勞檢,發現長薪室內裝修公司承攬桃機房舍設施維護,查修旅客休息區的排水管線,本該使用從外部使用梯架逐步掀開天花板檢修,卻便宜行事要求工人進入輕鋼架天花板查修管線,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重可罰30萬元。

桃園機場二航廈昨發生維護作業天花板掉落,工人卡半空中事件,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獲悉立即暸解,發現是桃園機場建築維護廠商在作業時不慎踏穿輕鋼架天花板,致板材掉落及人員墜落情事,所幸未有勞工受傷的工安虛驚事件。

勞檢處今派員前往桃園機場實施勞動檢查,檢查結果是長薪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承攬桃機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建築房舍設施維護勞務採購」案,因位在第二航廈北側轉機旅客休息區之天花板內有雨排水管線需查修,但長薪公司未依作業程序,使用A字梯沿管線逐步移動掀起天花板進行檢修,卻讓勞工進入沒有防止勞工踏穿墜落設施的輕鋼架天花內查修管線,造成作業勞工踏穿天花板墜落後攀掛在天花板。

勞檢處指出,此舉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規定:「僱主對勞工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爲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一、規畫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勞檢處將依法處3至30萬元罰鍰。

至於桃機公司,勞檢處現場檢查未發現有明顯違反規定情事,已要求桃機公司加強承攬管理,確實督促承攬廠商依法令規定辦理安全防護措施,避免類案再次發生。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呼籲各事業單位,使勞工在易踏穿材料構築的屋頂、雨遮或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務必恪遵職業安全衛生法令相關規定,採取防止踏穿墜落措施,避免發生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