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不到1500萬贖金活活燒死人質 他逃亡20年被逮嫌判無期太重

巫秋標21年前擄人勒贖活活燒死人質,逃亡20年後被逮,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記者/翻攝

蔡峰宗因需資金週轉,得知李家境富裕,2001年間多次與巫、李德榮、吳榮福等人決定擄人勒贖,並多次駕車跟蹤李的兒子;2002年2月21日,蔡等人埋伏製造假車禍,趁李兒下車理論時,將對方推入汽車後座,用膠帶纏蒙雙眼、尼龍繩綁住手腳,駕車到高雄市某工地後,蒐括對方身上的提款卡、逼問密碼。

巫等人脅迫李兒打電話給父親交付1500萬元贖金,對方應允在1、2小時內籌錢,但事後一行人再打電話勒贖未果,便把李兒押往阿公店水庫,並應李兒要求再度聯繫李籌錢,但對方在電話中表明無法籌出款項,要求降低金額爲10萬元,惹怒巫秋標,巫在電話中嗆聲表示「留着辦後事啦」。

巫秋標、李德榮等人用安全帶將李兒固定在汽車後座,並在車內放置幹葉,車內外潑灑柴油,再點火活活燒死李兒。李德榮最終被判死刑定讞,爲現今38名死囚之一,蔡峰宗、吳榮福則判無期徒刑確定,兒巫案發後逃亡20年,隱姓埋名四處打零工維生,被列爲警方追緝要犯。

巫秋標去年4月因見警方巡邏車棄車逃逸被逮,虛報身分證號碼也被識破,才最終逮捕歸案。法院認爲,巫否認殺人、加重強盜等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他認爲量刑過重,但二審認爲巫上訴無理由,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巫秋標擄人勒贖活活燒死人質,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