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管理辦法今發布 8月15日正式實施
環境部今天發佈「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8月15日將正式實施,好讓國內減量額度的交易、拍賣及使用註銷等過程能公開透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爲建立我國公開透明的自願減量交易市場機制,環境部今天發佈「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8月15日正式實施,預計國內第1筆碳權買賣最快可在9月底於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便於公衆檢視事業的具體減量情形,並避免交易過程中出現炒作、涉及其他商業利益的操作或產生交易爭議等問題,且在碳權交易所設置的交易平臺可供事業進行減量額度(碳權)的交易或拍賣,禁止一般民間單位提供平臺從事減量額度的仲介、代銷或買賣業務,以集中管理減量額度買賣市場。
此外,減量額度以1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爲單位,且每單位均有足供辨識其種類、專案類型及監測期間等資訊的編碼,確保減量額度從取得、交易或拍賣後移轉及使用註銷過程的效力。另交易及拍賣相關資訊將公開於交易平臺供各界檢視與查詢,有效避免漂綠疑慮。
黃偉鳴強調,可參與交易或拍賣的賣方爲已執行抵換專案、先期專案或自願減量專案並持有減量額度的事業單位;而依「氣候法」第26條規定用途如碳費繳交、環評增量抵換或其他經環境部認可用途等的事業爲買方,並不開放予個人;此外,減量額度經過交易或拍賣後,由環境部移轉且移轉僅限1次,以確保市場穩定,而交易的5%手續費一律由買方支付。
不過黃偉鳴也說明,先期專案屬「溫管法」施行前的減量措施,僅得以協議交易方式進行而不會於碳交所進行交易或拍賣,以維護我國實質減量成效。
黃偉鳴補充,近期熱烈討論的碳費徵收爲碳定價關鍵,而推動自願減量交易機制則是重要的輔助措施,事業及各級政府取得的減量額度可提供其他事業扣抵碳費、抵換等,減量額度交易市場的建立有助於逐步落實我國碳定價制度,以達淨零轉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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