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專抓不讓行人科技執法 12月1日上線

中市警二分局在「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建置「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12月1日起正式執法。(馮惠宜攝)

臺中市9月間發生公車左轉輾斃女大生悲劇,爲洗刷行人地獄污名,中市執法力度加大,市警局在一中商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建置「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12月1日起正式執法,屆時汽機車行經該路口若距離行人不足3公尺,且車頭(前輪)已進入行穿線,機車處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鍰,違規記點3點及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臺中市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鄰近一中商圈、中友百貨,加上週邊有臺中科技大學、臺灣體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臺中一中及新民高中等多所院校林立,行人穿越密集,車流量大,中市警二分局統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2023年共發生交通事故46件,造成37人受傷,而今年1月至10月15日該路口累計取締「未停讓行人」達30件。

中市警二分局長周俊銘指出,過去臺中市在多個路口設置科技執法,爲綜合取締多樣性違規,也包括「車輛不停讓行人」,而目前設置在「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建置的科技執法,是專門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現場也設置LED警示牌面,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先行。

科技執法採24小時錄影,系統偵測到車輛未於行穿線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時,會自動擷取3至4張照片,上傳至科技執法平臺,由員警判定是否違規。

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爲汽機車接近行人穿越道,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或3組枕木紋)及車頭(前輪)已進入行穿線,即構成違規取締要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處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鍰及違規記點3點及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其中,若因不停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