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銀董座涉掏空 1500萬交保

臺中商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前)涉嫌與臺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董事長賴麗姿、極致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合作掏空10億餘元,遭檢方聲押禁見,新北地院1日裁定1500萬元交保。(柯毓庭攝)

臺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與子公司臺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董事長賴麗姿、極致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合作掏空臺中商銀、臺中銀保經10億多元,遭檢方依違反證交法和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聲押禁見,新北地院1日凌晨裁定王1500萬、賴300萬、周800萬交保,不到1分鐘就有人拖着塞滿現金的行李箱幫王辦保,法警數現金從天黑黑數到天亮。

王貴鋒步出法庭後不發一語,僅向媒體說「謝謝」;賴女員工也迅速籌妥300萬後到法院替她辦保,隨後她戴着大墨鏡、口罩遮臉,全程低頭未發一語。

檢調調查,王貴鋒任職臺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後,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到1億元,並自2014年起以臺中商銀或臺中銀保經名義租購賓士、勞斯萊斯等豪車私用。又用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私人飛機、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出遊,使公司蒙受5億餘元損害。

王貴鋒2014年起至2018年,還以保經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的行銷公司共3億餘元,另以保經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臺北市豪宅作爲私人招待所,並按月給付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共計掏空公司10億餘元。

王貴鋒獲交保後,金管會迅速作成處分。金管會表示,對臺中銀檢查時發現,涉有租用航空器及高價公務車等交易決策不當,以及未完善建立及落實執行相關招標的內部作業程序等缺失,依銀行法相關規定處1200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停止王貴鋒執行董事職務3個月。另外,處罰臺中銀保經300萬罰鍰,並調降臺中銀保經董事長賴麗姿及總經理許銘仁每月薪資50%,爲期3個月。

金管會也要求,臺中銀董事會就本案各項決策缺失確實檢討,有效強化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