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殺人車禍再添1死 雙載姊妹花妹傷重亡

臺中15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輛轎車闖紅燈撞上2輛機車後,肇事駕駛棄車逃逸。(圖/警方提供)

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5日晚間發生1起重大肇逃車禍,47歲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案發路口時疑似高速闖紅燈,攔腰撞上2輛機車後即棄車逃逸,這起車禍造成2死,葉姓男子OHCA,送醫後仍不治,連姓姊妹傷勢嚴重,妹妹送醫搶救後也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這起車禍發生15日19時26分許,49歲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東區東光園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行經振興路與東光園路口時未依號誌指示闖紅燈,與騎車雙載的連姓姊妹(姊姊38歲、妹妹37歲)騎乘之重機車及65歲葉姓男子騎乘之重機車發生碰撞,並往前滑行波及停於路旁停車格內之自小客車,遭撞的葉男於現場即無生命跡象,送長安醫院急救後但仍因頭部變形、全身多處骨折,傷重宣告不治。而連姓姊妹傷勢嚴重,妹妹經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至於姊姊左腳骨折目前尚在醫院治療中。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獲報後迅速派員到場處理,但到場時肇事的劉姓男子已棄車離去,警方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循線積極查緝劉男行跡,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即在劉男友人位於烏日區的住處緝獲劉男到案。劉男到案後警方依規定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檢測,檢測結果爲無酒精反應,對於劉男涉刑事責任部分,將積極查處依法從嚴究辦。

分局長楊川呼籲,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涉犯刑責,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更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駕車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皆應撥打110報案,切勿逕自離開。另外,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千萬別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開玩笑,警方將持續強力執法打擊酒駕,請民衆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