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花6千買2面假車牌上路 警車「智慧警勤輔助系統」秒示警遭逮
男子上網買變造車牌。(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警方將楊男攔查。(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臺中市51歲楊姓男子使用僞造車牌開車上路,行經梧棲區中央路一段時,員警巡邏車上的「智慧警勤輔助系統」,跳出通知指前方楊男車牌有異,員警隨即上前攔查,楊男嚇得哀求「不要處理下去」,警方則回「這很嚴重決定權不在你」,並依行使僞造車特種文書罪移請檢察署偵辦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同時將其車輛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
清水警分局今天指出,安寧派出所警員吳俊龍及吳心雅本月9日晚間7時,在梧棲區中央路一段巡邏時,巡邏車上「智慧警勤輔助系統」跳出通知,提醒員警前方車輛車牌是「AB牌」,吳員立即上前攔停確認車身號碼及引擎號碼。
警方發現楊男一下車就支支唔唔裝傻,並稱「我知道你們有淨牌專案」,直到員警比對車身及引擎號碼與車號不符,要將車牌拔下確認時,楊男才表示因車貸欠款,擔心停於路旁會遭銀行拖走,纔會心生歹念上網以6000元購買假牌兩面懸掛,並向警方求饒「不要處理下去」,警方迴應「這很嚴重,決定權不在你」,最後依法將楊男送辦。
清水警方表示,僞造車牌與真車牌近乎相似,以肉眼辨識不易發現其破綻,員警巡邏之際,透過「智慧警勤輔助系統」輔助及擴大範圍掃描過濾周遭車輛,協助員警查獲贓車、AB僞牌,也能通知註銷車牌等功能,強化巡邏取締效能。
清水警分局安寧派出所所林承亞指出,懸掛僞造車牌影響民衆權利極大,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行使僞造車牌,除依涉行使僞造車特種文書罪移請檢察署偵辦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使用僞(變)造或蒙領牌照,將處3600元以上至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民衆切勿心存僥倖,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