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流出4千瓶假酒 農會也受害
林姓男子自化工行買食用酒精、香料摻混,再四處蒐集空瓶填裝,假冒皇家禮炮、麥卡倫及約翰走路等高價酒販售,八年前因爲工廠失火被查獲賣假酒,詎料緩刑期間繼續販賣,假酒流入中部酒店、小吃攤,連農會也受害,這次被查獲假酒逾四千瓶,法院近日依組織罪,判林男二年徒刑。
據調查,林男是地下酒廠負責人,二○一六年指示員工仿冒約翰走路 、麥卡倫、蘇格登、格蘭利威及仕高利達等假酒,同年六月假酒工廠失火意外曝光,獲判緩刑五年。
沒想到林男重操舊業,指示五名同夥從臺中各地收集使用完畢的空酒瓶、紙箱,再自大陸進口洋酒瓶蓋封膜、仿冒標籤,以及各類進口威士忌酒品瓶外貼紙,並從不明來源處購入威士忌原酒、生產工具。
檢警查出,林男二○二一至二○二三年間,透過下屬承租三處假酒工廠,指導黃姓等六名共犯拿原酒摻混香料、酒精、焦糖色素等,調製成酒精濃度相當的假酒,再分裝入回收來的空酒瓶內封膜。
檢警發現,林男僞造大摩、蘇格登、約翰走路、皇家禮炮假標籤、打印製造日期裝箱後,賣給地下酒行、酒店,店家明知是假酒仍然進貨,再以每瓶九百至三千四百元賣給消費者飲用,連臺中市外埔區農會也受害,檢警共查扣超過四千瓶假酒,尚未填裝的空瓶有上萬支。
臺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及十七名共犯坦承犯行,外埔區農會也作證買到假酒,僅賣酒精的林姓化工行老闆否認。
法官認爲,林男發起販賣假酒集團,共犯侵害商標、破壞主管機關對食安管理權,又售出假酒危害民生,考量林男曾因製造假酒被查獲,這次緩刑期間內再犯,依發起組織罪判刑二年,其餘十八人依販賣攙僞食品罪判處四至六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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