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研發「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 222組今起閃耀上陣

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全國創新設計、公開招標由廠商生產的「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具機動性又實惠,市警局採購222組20日起發放使用。(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交通警力在道路執勤須以「警示燈」提醒往來人車注意,保障執法及民衆安全。由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全國創新設計、公開招標由廠商生產的「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既機動、又實惠,市警局採購222組今天起發放各分局、交通大隊外勤單位正式裝備使用。

員警處理交通事故及執行路檢等勤務,透過「警示燈」警示凸顯執勤員警位置,讓往來人車能清楚辨識,以保護民衆及執勤人員雙方安全。目前最常見國道警車的「升降式LED杆式輔助警示燈」,警車執勤時,兩根固定於車頂的「警示燈」,透過油壓原理豎起啓動,提醒國道往來車輛注意相當便利,但造價不菲,單價動輒4、5萬元。

臺中市交通大隊研發設計「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不但具可攜式、獨立充電等特性,「警示燈」透過強大磁力吸立於警車車頂,機動性強、且單價僅6275元,相當便利、實惠,經公開招標由廠商生產。

臺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此次率先全國採購「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於夜間執勤更加突顯安全性、便利性、機動性、易於保養維護等特性,尤以讓後方車輛更顯著看到前方巡邏車,提升員警夜間執勤能見度,避免遭受車輛衝撞,導致憾事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明興強調,以「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 警示燈」保護市民及執勤員警雙方的安全保護措施,也是執勤重點。

據瞭解,臺中市警局首波共採購222組,經費共139萬3050元,今起陸續發放,全臺中市警局所屬的15個分局、保大及交大將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