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搜索職棒簽賭驚見「自家人」身影 檢方這原因不起訴

刑事局中打5月偵辦職棒簽賭網站,搜索前探勘驚見霧峰警分局林姓小隊長在場,檢方偵辦後查無林違法證據,偵結不起訴。(資料照片)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5月偵辦林姓男子爲首職棒簽賭網站,搜索前探勘驚見霧峰警分局1名林姓小隊長在場,待林員離開後才執行搜索,也引爆「包庇」疑雲。不過檢方偵辦查無林違法證據,偵結不起訴,但林仍被記1大過調非主管職。

刑事局中打、霧峰分局偵查隊5月9日共同偵辦霧峰1起網路籤賭案件,執行搜索前事先到林姓嫌疑人於霧峰區吉峰路的鐵皮屋勘查,卻發現霧峰警分局偵查隊的林姓小隊長在現場,事後遭爆警記再出包,霧峰警分局也函請檢方偵查林員是否泄密、包庇之嫌。

中檢不起訴書指出,林小隊長承認認識林男,且每週會去搜索地點1至2次,當時他與林男短暫交談,但他不知道搜索一事,更無包庇等行徑,他是到這處私人農場餵食動物(逗狗等)。

檢方勘驗相關監視器、行車記錄器,比對時間順序,發現林姓小隊長當天下午2時18分離開偵查隊,2點23分抵達現場,2點40分執行搜索的員警集合,3點43分發現林小隊長在現場,3點50分林小隊長離開現場。

且錄影顯示林小隊長是自行到現場,同事員警到場後,並無談及搜索,另,警方搜索扣得現金279萬元、手機、電腦及雲端中賭博帳冊等,依常理若林員知道即將搜索而有包庇意圖,當不至於當不至於在鐵皮屋停留1小時,且查林員及其近親帳戶近期也無異常大額金流,又無其他積極證據,據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