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海線「撒釘男」落網了 自述作案過程與警方蒐證資料吻合

顏姓男子(中)因涉嫌在臺中市海線地區道路撒鐵釘案,多車車輪遭刺破,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洪佳業認顏嫌居無定所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獲准。(清水警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顏姓男子因涉嫌在臺中市海線地區道路撒鐵釘案,多車車輪遭刺破,引發社會關注,6日於宜蘭落網,警方指出,顏逐一描述作案路線及撒鐵釘地點,與警方蒐證資料大致吻合,並陳述犯罪動機系因個人情緒所致,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洪佳業認顏嫌居無定所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獲准。

清水警分局表示,警方專案小組,分析研判歹徒作案模式與軌跡,掌握顏嫌3日到臺北,於4日再轉往宜蘭參加進香活動,警方於5日下午進香團返抵時伺機逮捕顏嫌,經埋伏守侯未發現顏嫌蹤影,深入追查後方得知顏嫌於5日凌晨因酒駕案遭宜蘭警方查獲,車牌遭吊扣,無法駕車。

清水警分局指出,顏嫌人持續在冬山鄉附近出沒,由於行蹤難以掌握,專案小組立即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核發拘票,6日前往宜蘭將顏嫌拘提到案,並查扣部分鐵釘等犯罪事證。

警方說,顏嫌到案接受警方偵訊,逐一描述作案路線及撒鐵釘之地點,與警方蒐證資料大致吻合,並陳述犯罪動機系因個人情緒問題所致,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顏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指揮偵辦檢察官洪佳業認顏嫌居無定所有再犯之虞,聲請法院羈押裁定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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