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國小師生衝突 校方調查報告曝:教師原本跟警員說只是要嚇嚇學生

臺中一所國小6年級學生與老師爆衝突,兩名警察到校園帶走學童回去做筆錄,引起軒然大波。示意圖。圖/AI生成

臺中一所國小6年級學生與老師爆衝突,兩名警察到校園帶走學童回去做筆錄,引起軒然大波。誰要員警帶走學生?教師究竟有沒有提告?依據學校的內部信件今流出,指出「到警局」的發展根本是警察「依規定」的堅持,教師跟警員說「只是要嚇嚇學生」,本報比對家長髮聲明與警方說法,還原當天報警、提告經過。

依據學校調查報告,學童接受訪談時說,「晚上我爸爸叫我去跟老師道歉,但我認爲如果老師沒有壓我,這件事根本不會發生,所以我很不想道歉,隔天我去找老師道歉時 ,我很生氣,道完歉就把臉轉往旁邊看 ,因爲我怕我們又發生衝突,老師認爲我這樣不尊重他,老師說了兩 遍你確定要這樣,我忘了中間我們說什麼」

學童說,「後來老師說你知道這在大人的世界裡要怎麼處理嗎?我就說報警,老師就突然說你要不要自己打110 ,我就說爲甚麼,然後老師就報警,之後我們就去警局處理這件事情。到警局後,老師先做筆錄,老師完成筆 錄後跟我說爸爸後面會來,於是我就跟爸爸一起製作筆錄 。

教師接受訪談時說,學務主任帶學生到學務處我座位旁 ,但開始都沒有說話,頭擡高,斜着頭看天花板,他問「你是要道歉嗎?」學生繼續不發一語,師說:「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學生也說,「你也抓痛我 」師接着說:「你知道你這個行爲我是可以報警的」學生開始聲音大說「你報」、「你報」,我就拿起電話報警了。

警察來了之後,教師跟警員說「只是要嚇嚇學生」,但警察說因爲已有通報學生有毆打行爲,所以依程序 一定要去警局做筆錄,但可以註明不提告,所以纔去做筆錄,做完之後,警察直接載他回校 ,並對他說等一下學生父親會來,所以他就先離開了。

警方指出,教師在警方製作筆錄結束前,認爲「只是要給學童一個警惕」,表明不願提告,不過警方因已得知學童有觸犯刑罰法律行爲,依法仍須將卷證,函送臺中地院少年法庭,此案在少年法庭審理後,認情節輕微,裁定不付審理結案。

校方信件如下:

臺中市某國小師生髮生衝突,事件曝光後各說各話,校內信件及調查報告部分內容曝光。記者陳秋雲/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