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發物調券分配不均 民代質疑部分區域淪「次等公民」

臺中市發放物調券,許多民衆排隊領取。(民衆提供)

臺中市發放物調券,許多民衆排隊領取。(民衆提供)

臺中市府推出30萬份「物調券」,讓民衆能用200元兌換面額400元的券在兌換場域消費,計劃振興基層商家經濟。臺中市議員周永鴻26日指出,中市府未能「雨露均沾」,多個行政區未有物調券領取及使用地點,包括石岡區、大安區、新社區、外埔區以及潭子區等五個區,各點發放份數分配機制不清,讓部分攤商感到委屈,認爲自己是市府眼中「次等公民」。

市議員周永鴻指出,物調券首波15萬份從25日起在70處公有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區和商圈開放兌換,並限制在兌換場域內使用,但並非臺中市全部行政區皆有兌換點。他提到,梨山有規畫發放點,但超過10萬市民的潭子區,卻未有一處可以領取並使用。

周永鴻舉例,大雅公有零售市場、大雅學府商圈屬於同個生活圈,店家數相當,分別爲43家和42家,但商圈有3000份券可發放,公有零售市場卻僅有1000份,足足少了兩倍。大雅公有零售市場攤商不解物調券的辦法規定爲何,導致數量分配落差大,覺得不被重視,質疑市場攤商是否被市府視爲「次等公民」?

神岡公有零售市場的攤商也反映僅被分配到500份,紛紛質疑市府分配標準何在,竟成爲分配數最少的市場之一?難道這邊攤商就不用被振興?

周永鴻要求市府通盤考量,規劃增加兌換點,不要讓部分行政區無處可領可用,雨露均沾;同時要求檢討數量分配機制,纔有機會全面振興基層經濟。

臺中市經發局表示,潭子區目前無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亦無臺中市列管合法攤販集中區或商圈,因此無物調券發放執行地點,不過臨近場域均規劃有物調券發放,如總站夜市、昌平夜市、東光市場、大雅市場、豐原第一市場、昌平商圈、廟東商圈、大雅學府商圈,歡迎民衆把握第二階段6月20日至6月21日,前往兌換,第二階段發放的物調券,可使用至6月25日。

經發局指出,物調券分配數量是各類別場域依其規模大小、攤商店家數量進行分配,在事前準備工作階段,各類場域均分別召開至少兩次以上說明會議,市府也於事前充分向各自治組織說明物調券分配數量相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