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學主任丟車急找警 堅信被偷...監視器畫面揭真相

臺中市六旬蔣姓主任在今年10月底向警方報案,稱停在學校平面停車場的機車不翼而飛,蔣堅信機車恐遭他人竊盜,不過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機車是蔣自行騎到臺中車站附近,警方在車站附近尋獲,蔣直呼「搞了大烏龍」,前天到派出所送上葡萄禮盒,感謝警方協助。

第二警分局育才所警員程議頡在10月30日上午,接獲六旬蔣姓男子報案,蔣男是某大學主任,報稱「愛車停在學校停車場被偷了該怎麼辦」,警員詳細詢問機車的樣式、情況以及平時使用的習慣、路線等等,釐清蔣男機車經常停放的位置。

警員初步排除被拖吊的疑慮後,積極調閱沿途路口監視器,發現該輛紅色機車,最後一次出現在校園是在同月21日上午,且是蔣男騎乘機車至麥當勞買早餐的畫面,後續並沒有其他陌生人騎乘,研判機車並無遭竊。

警員後續到學校內停車場查看,請蔣男調閱學校內停放機車位置的監視器,發現機車竟是蔣男自己騎乘出去的,蔣男看見熟悉的身影,驚呼「真是大烏龍」。

蔣男查看行事曆纔回想起,原來當天他爲了搭火車南下,騎機車到臺中車站搭車,最後順利在火車站附近找回「遺失」多天的愛車。

蔣男對於自己的疏忽讓員警白忙一場深感歉意,前天趁耶誕節時,帶着葡萄禮盒到派出所,感謝員警的大力協助,還在個人社羣fb中PO文大讚員警鍥而不捨,爲民服務的積極態度。

第二警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民衆日常要養成良好習慣,停車或下車離開前,可先以手機、相機拍照留存,以免一時疏忽找不回愛車;另外,切勿將貴重物品置於車上或置物箱、腳踏墊等,應檢視是否有遺漏貴重物後再離開,停車後鑰匙也要記得拔出,以免遭受宵小覬覦。

臺中市第二警分局育才所在10月底接獲蔣姓主任(右二),報案機車失竊,警方協助蔣尋回愛車,蔣前天送上水果禮盒、臉書發文感謝。圖/第二警分局提供

臺中市第二警分局育才所在10月底接獲蔣姓主任報案機車失竊,警方協助蔣尋回愛車,蔣前天送上水果禮盒、臉書發文感謝。圖/第二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