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里康橋河畔演出 噪音爭議再掀戰火

臺中大里康橋河畔風景秀麗,是民衆休閒好去處,吸引街頭藝人晚間進駐演出。(潘虹恩攝)

臺中大里旱溪康橋河畔景色優美吸引民衆休閒駐足,街頭藝人相繼進駐演出,但附近住戶備受演出音量干擾提出抗議,正反爭論近9年無解,如今戰火又起,205位街頭藝人日前連署陳情降低噪音管制;永隆里長黃秀玲提案制止演出,維護安寧,臺中市議員李天生15日批市府不能再坐視不管,應儘速解決創造雙贏。

據瞭解,康橋河畔過去屬三河局管轄,現由水利局代管,文化局曾向三河局行文申請開放街頭藝人演出,但三河局爲水利單位,並無相關法規授權管轄街頭藝人相關事宜,至於稽查噪音單位是環保局,且取締困難,最終只能以個案請里長協商處理,爭議近9年無解。

近日雙方陣營相繼出招,日前205位街頭藝人向市府連署陳情指稱,康橋河域目前爲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間擴音設施的噪音管標準值爲55分貝,太過嚴格以致經常被迫停止演出,要求改列爲第三類噪音管制區,降低噪音管制,讓街頭藝人能合法演出;當地永隆里長黃秀玲則在擴大區務會議提案,要求制止街頭藝人演出。

附近住戶痛批,康橋河畔每週五至週日晚間都有樂團表演,音量大到連家中設置2道氣密窗仍受干擾,演出時間常超過晚間9點,影響住戶,但多次向環保局反映仍無法改善,居民投訴無門相當無奈;另質疑,該處屬水利地,只能公益使用,但街頭藝人卻設打賞箱,根本違法。

李天生指出,康橋河畔若可以開放藝文演出,樂觀其成,但應討論演出音量、時間,不能影響居民生活,否則不要開放,他呼籲市府不要再坐視不管,市府曾在此辦過跨年晚會、國臺交也曾演出,不要讓藝文團體質疑「爲什麼別人可以,我不可以?」

三河局指出,將由水利局持續協調;中市府文化局則說明,該場地並非文化局公告的街頭藝人演出場所,是否開放將尊重場地管理單位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