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案 綠要求比照5大案 將柯文哲送辦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左)和現任市長蔣萬安(右)日前比鄰而坐,兩人主動談及臺智光案,引發關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爭議不斷,北市府昨發現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即未依母約規定比價,導致八年來讓臺智光不當獲利逾二五○○萬元;綠營議員要求臺北市長蔣萬安循柯辦「五大案」模式,將柯與當年官員依圖利罪嫌移送檢調與監察院。市府表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柯文哲昨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我會這麼大動作講,因爲我非常有自信,我的部分沒有問題。」柯說,因爲當時的專案會議,都是由他親自主持,「今天不是費率的問題,明明二M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爲什麼要全部都要用三M?」「相同的費率,柯文哲編四點六億元,蔣萬安是五點五億元。」現在真正要解決的問題,還是前市長郝龍斌的主契約。

柯文哲說,希望北市府誠實面對,這就是財團勾結議會的案例,大家不需要裝清高;未來就看檢察官的態度,臺北市議員陳重文只是「肉糉頭」,「真的要辦下去,不得了,扯出一狗票。」

至於市府啓動解除市警局專約的費率協議,臺智光表示,目前尚未市府通知,公司一切依照合約履行,解約尊重市府決定。

北市府發言人殷瑋昨天拿出二○一一年前市長郝龍斌籤的臺智光母約,對照柯文哲任內二○一七年訂的警察局專案費率子約,發現柯任內籤的專約費率都不符母約「不得高於(民國)一○○年支付費率之百分之九十五」及「不應高於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百分之九十五」的規定。

市府檢視柯文哲二○一七年訂的警局專案費率合約,2M月租費一六八四元,比二○一一年中華電信月租一五一二元高,依母約規定應不得高於一四三六元。殷瑋表示,市府計算二○一七年至今年價差,多達二五七二萬五二○六點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