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史上破獲最大大麻田 主嫌判處11年

桃園檢警去年9月在龍潭查獲面積多達一甲的大麻田,現場大麻株多達4218株,史上最多。(警方提供)

桃園檢警去年9月在龍潭查獲面積多達一甲的大麻田,現場大麻株多達4218株,史上最多。桃園地院審理,主嫌、鬆聯幫元老吳來居依製造二級毒品罪處11年有期徒刑,柯姓男子9年,其餘6名移工2年10月至2年6月不等,可上訴。

檢方調查,吳姓男子2021年6月和已經死亡的陳姓男子共同謀議製造大麻,並招攬柯姓男子入夥,承租桃園市龍潭區位於601營區旁的土地做爲栽種大麻農場,並陸續僱用6名失聯外籍移工。

其中陳男負責取得大麻種子,吳男提供資金、技術並負責農場內指揮及工作分配,柯鴻彬負責農場內水電設備維修、搬運重物等粗重工作,移工則是在農場內從事大麻植株澆水、翻土、除草、剪枝、乾燥。並在2022年9月將大麻花、葉,風乾製成可供施用的大麻煙草,吳男另外將剪下的大麻葉浸泡在酒精中,使大麻成分溶出而製造大麻酊。

檢警共查獲大麻活株4218株、已採收大麻植株重12.8公斤3大包、大麻花含樹枝2公斤1包, 大麻煙草共2大包約1公斤、1小包約2公克,大麻酊11罐約11公斤。因栽種面積達1甲,且防衛嚴密,警方甚至出動空拍機蒐證。

桃園地院審理,8人從偵查至審理中均坦認犯行,考量吳男及柯男均有正當工作,卻不以正途謀生,圖以製造、販售大麻謀利,栽種大麻數量甚鉅,已製成大麻煙草及大麻酊亦不在少數,幸而爲檢警及時查獲,始未流入社會。其2人所爲,已創造極大社會毒害風險,不宜寬貸。念及吳男及柯男始終坦承犯行,詳爲交待犯罪始末、參與共犯及分工模式,已見悔意,堪認其犯後態度良好,各處有期徒刑11年及9年。

其他6名印尼移工,遠離家鄉工作而與家人分隔兩地,承受離鄉情緒及經濟壓力,又因與僱主發生不愉快或遭不當對待而逃離原有工作場所。以爲是園藝工作應徵,後來才知道是種大麻,考量另謀他職不易,又須負擔印尼家人生活費用才誤入歧途,且一再表示悔意,各處2年6月至2年10月不等,將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另柯男領取薪資49萬元應依法沒收,至於移工已領36萬至6萬不等,考量除了參與大麻外,還有打掃、清潔等,若沒收恐有過苛,依法酌減其應沒收及追徵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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