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提3要求9方案 NCC:匪夷所思、直接法院見

臺灣大董事長蔡明忠。(資料照)

臺灣大哥大佔用頻譜未歸還,依行政法院調解庭要求提出9大公益補償方案要NCC儘速從中擇一,NCC今日表示,臺灣大提出三大要求,包括展延繳還頻譜、取消罰金且以後不能再罰,還有要求NCC四位委員要親自參加調解,讓人匪夷所思,而提出的9項回饋內容也沒有誠意,所以「不調解了」,就直接法院見。

臺灣大因合併臺灣之星佔用頻譜未歸,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與NCC對簿行政法院公堂,行政法院調解庭希望雙方能先走調解程序,臺灣大先提出4項公益方案,昨日再加碼5項,包括贊助教育部TANET學術網路機構及提供「臺智雲」AI算力、免費提供弱勢族羣「反詐戰警個人版APP進階版」服務、提供公益團體「反詐戰警企業版」、幫助中小企業曝險評估(EASM)、提供M+與M+ Meet帳號給偏鄉學校作爲數位學習平臺等案,宣稱價值達2,000萬至5,400萬。

除此之外,臺灣大新聞稿也提到,因NCC尚未有任何迴應,爲提供NCC多面向的公益考量,纔再度提出5項科技公益專案,要NCC儘速提請委員會審議,從中擇一達成調解,共同保障原臺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言談中語氣相對強硬。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他也不太理解爲何臺灣大用這麼強硬態度要他們選,而且臺灣大所提出的三大要求也不合理,包括要NCC同意展延頻寬繳回,先前已祭出的960萬元罰金要撤銷,且承諾不能再罰錢,另就是要4位NCC委員親自調解,卻是拿出完全不對稱的公益方案,他真的不太相信這是一家這麼大的公司提出的請求,真的匪夷所思,

黃文哲表示,臺灣大到現在還留有400個基地臺發射頻率,雖然說是照顧用戶,但其實從技術角度就可以做得到,爲後續法律攻防「策略性運用」的目的不言可喻。NCC的態度是希望大家按照規矩來,臺灣大把該還的頻譜還回來,罰款並不是NCC目的,然臺灣大提出要求已讓NCC覺得沒有續行調解的必要,所以不調解了,直接法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