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貼身舒服了 19歲正妹試穿比基尼泳褲沒脫挨告

▲ 正妹泳褲「穿出店」挨告。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夏天到了,一名林姓年輕女子朋友相約到百貨公司專櫃比基尼泳衣,連穿3套後覺得不滿意不想購買,就和朋友離開,事後店員清查發現少了一件泳褲,從3樓一路找到1樓,才發現林女迷你裙隱約透出芥黃色的泳褲,立刻報警,林女大聲喊冤說這件泳褲時在太貼身,穿起來太舒服了,纔會忘記換下來,絕對不是故意要偷竊,但店家堅持提告。

監視器畫面拍下19歲的林姓女子手抱大包包和朋友走進百貨公司專櫃,兩個年輕女孩有說有笑在店裡走來走去,對着架上的泳衣品頭論足,還拿起泳衣仔細挑選。

最後林姓女子拿了3套比基尼到試衣間試穿,但因爲不喜歡沒買,把東西放在櫃檯,店員事後清點發現少了一件泳褲,才發現被林姓女子穿出店外。

▼ 林姓女子與友人有說有笑走進百貨公司專櫃。

北市大同警分局建成派出所所長遊進軍表示,「店員是說,她追出來以後,看見女子的短裙有點透視她泳褲的顏色,所以就報警處理,我們有找女警去要做搜身的動作,那她就有表示說有穿在身上,然後就脫下歸還。」

當時林女穿的這套芥黃色比基尼,質料光滑相當貼身,一套要價2480元可不便宜,林姓女子向員警供稱,因爲穿起來太舒服了,她一時忘記還有泳褲的存在,只把上衣換好之後,就走出試衣間和朋友繼續逛街。

林姓女子直到店員從3樓一路追到1樓找人,才驚覺自己把泳褲穿出來,當場道歉,並且說願意賠償費用,只求不要留下案底,但店家堅持提告,最後被警方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