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7大精華土地 300億資產開發有望
根據《財訊》報導,擁有9000多億元資產的臺灣鐵路管理局,因法令限制難以享受開發利益,負債高達4500億元。直到去年行政院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才爲臺鐵公司化帶來曙光。
《財訊》報導指出,臺鐵問題盤根錯節,外界總是期待交通部能端出大刀闊斧的改革計劃;然而,巧婦難爲無米之炊,臺鐵雖然擁有9100億元資產,負債卻也高達4500億元,因屬國家所有,不得任意開發,資產處分收益也要經相關機關同意。
《財訊》分析,爲了扭轉局面,臺鐵10多年來積極推動《鐵路法》以《大衆捷運法》精神修法,增訂條文使臺鐵可辦理其經管場站及其他國有不動產等開發,同時簡化國有不動產處分程序、增訂經管國有不動產處分與收益等相關規定,未來處分與收益收入也將可循環運用。行政院終於在去年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草案過關後,臺鐵能有效利用300公頃可開發用地,朝公司化、資產鬆綁的方向來帶動鐵路事業轉型再生。
推修法 活化資產跨大步
臺鐵局長杜微接受《財訊》採訪時說,臺灣鐵路局自成立以來,所有土地使用決定權都受《國產法》第28條規定,相關空間只能進行出租,出租的收益太少,進駐的廠商也參差不齊,讓臺北火車站一度沒有人流,直到1998年公佈《都市更新條例》、2000年《促進民間公共建設條例》公佈後,才讓臺鐵資產在出租之外,可以有參與都市更新及ROT(增建、改建及修建—營運—移轉)的選項。
從2004年至2016年間,臺鐵也將臺北、南港、松山、萬華、新左營及臺中車展鐵道文化園區加入都市計劃,或者ROT,帶給臺鐵收益約300億元;都市更新從2015年至2021年之間包括南港調車場及周邊地段都更、高雄舊宿舍都更3案,也可望爲臺鐵挹注1200多億元。不過,上述計劃雖然預估效益不差,但開發未完成,錢未完全進到臺鐵口袋,也還無法自由處分。
《財訊》報導指出,更關鍵的是,按照現在流程都更或者ROT,每一案都曠日廢時。都更要和地方政府協商後才能進行,有時地方情勢複雜,談判日程就很久,ROT作業時程更長,從立案到招商可能就要3~5年不等。臺鐵期望《鐵路法》能有適用規定,希望給予法源依據,讓臺鐵自行處分資產,例如直接和建商合建商業大樓,效率才快,如此臺鐵也纔有資金能夠償債、改善服務、加強員工訓練與改革。
《財訊》調查,臺鐵光是在臺北市精華地段3筆,安東街宿舍羣約10204平方公尺住商用地,公告市值41億元,但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粗估(不含危老都更價值、開發連帶價值,下同),單土地市值就超過9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