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糖嘉義、彰化養豬場 爆就地回填汙泥

臺糖養豬場爆回填廢污泥、建築廢棄物弊案,專案小組現場開挖時還傳出腐敗臭味。圖/民衆提供

據瞭解,廉政署接獲檢舉,臺糖養豬場疑涉貪瀆弊案,調查時意外發現義竹、二林兩處養豬場廢污泥申報數量有異,部分廢棄物流向不明,經環管署資料勾稽、調閱衛星影像比對,查出養豬場疑逕自開挖農地或林地,就地回填堆置養豬廢水產出的廢污泥等廢棄物。

檢方前天指揮廉政署、環管署、警政署保五總隊,及嘉義、彰化兩地警方、衛生局人員,動員九十多人同步搜索廿處;檢察官現場指揮開挖養豬場,發現廢污泥回填深度達二到三公尺,挖出的土方散發出豬糞發酵腐敗臭味,交由環管署人員採樣送驗。

據調查,挖土機司機坦承曾受僱在養豬場旁土地挖坑回填、堆置廢棄物;義竹養豬場一處露天坑洞內甚至有豬隻殘骸,養豬場人員承認將斃死豬隻就地放置任其腐爛。

臺南地檢署出動十多位檢察官復訊李姓等五名養豬場公務員、梁姓等六名廠商,並傳六名證人,訊後以四名養豬場公務員與兩名廠商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貪污等罪嫌,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一名養豬場人員和三名廠商分別以廿萬至五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檢方指出,養豬場廢水處理設備產出廢污泥,未依規定再利用即屬廢棄物,未經許可任意回填、堆置,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環境品質,觸犯廢清法等刑責。

臺糖董事長楊明州昨晚表示,相關人員還在接受調查,情況明朗後會召開會議檢討流程,如違反環保規定會妥適處理,行政責任也會啓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