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館前員工行竊11次被通緝 逛大街遭警埋伏逮捕

莊男跟朋友外出逛街時,被天母派所員警逮捕並依法歸案。(圖/警方提供)

臺北市一名20歲莊姓通緝犯,在2022年於北投地區跆拳道館任職時監守自盜20餘萬元被檢方起訴,士林地院判他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8萬元,但莊男卻逃避執行,成爲通緝犯,莊男跟朋友外出逛街時,被天母派所員警逮捕並依法歸案。

據瞭解,莊男在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間,利用在北投某跆拳道館任職之便,偷取3名被害人的財物,被害人報案後,經檢警調查發現,莊男共犯11次竊盜行爲,竊取金額超過20萬元。

莊男因且到最被檢察官起訴,經法院審理後判他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但莊男卻未按時到案執行,因此遭到通緝。

警方表示,日前莊男又因其他案件出庭調解,剛離開法院,員警得知後,調閱沿線監視器,發現莊嫌出現於士東路一帶,故前往現場埋伏,見莊嫌神情輕鬆與友人散步閒聊,隨即表明身分,將其逮捕歸案。莊嫌就逮時驚訝無比的表情對比逍遙蹓躂的閒情逸致,形成強烈鮮明反差。全案訊後依竊盜通緝案解送歸案。

士林分局呼籲,法網恢恢,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本分局將持續致力於打擊犯罪並守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