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遊泰被欺負…提早7小時抵達等入住 遭旅館老闆驅趕、恐嚇

臺女遊泰被欺負,提早7小時抵達等入住,遭旅館老闆驅趕、恐嚇。(圖/翻攝自當事人莊女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莊姓女子11月初時與男友前往泰國旅遊,抵達當地一間揹包客旅館Check in並付費後,距離入住時間還有7小時,結果旅館老闆卻只准他們寄放行李,不准他們坐在大廳休息,雙方因此發生激烈言語衝突,最後也因此鬧上警局,目前雙方也各說各話、無法達成和解。

莊女平常就經常出國旅遊,還在臉書經營揹包客粉絲團,經常在網路上分享旅遊經驗,而她11月初時與男友一起前往泰國旅遊,訂了一間每晚310泰銖(約284元新臺幣)的揹包客旅館,他們當天提早了7小時抵達旅館,因此決定先Check in並繳清費用,只是付費後老闆卻不肯他們待在店內大廳休息。

雙方就直接在大廳爭吵了起來,旅館老闆還恐嚇他們,要把他們趕走,莊女與男友最後選擇報警處理,但是泰國警方的處理態度相當隨便,不但沒有幫他們製作筆錄,最後也只給了一張「抱怨單」沒有法律效力,「這是給我們自己寫完,自己拿回家東西,所以這張東西是沒有效的。」

因爲泰國警察的不公正對待,莊女只好求助臺灣駐泰辦事處,最後當天就搭機返回臺灣,立刻把事件PO上臉書、投訴媒體。對此,泰國旅館老闆反駁說,因爲莊女先態度不佳,最後還勒索要50萬賠償,憤怒之下才會把莊女趕走。莊女表示已經有8年的旅遊經驗,這還是第一次碰上住宿糾紛,沒想到卻如此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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