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都這樣?他欲交往被開條件「繳房貸5萬」 提共同持有遭拒

男子提出進一步交往,卻遭女子開條件「幫繳房貸5萬」,他再提出共同持有,卻被慘遭拒絕。(示意圖/shutterstock)

交往期間要幫繳房貸?有男子在網上透露,日前認識1名女子,因爲看雙方聊得來,提出進一步交往時,卻被對方開條件「幫繳房貸5萬」,他想了一下再向對方表示若房子改爲「共同持有」則願意答應此條件,但對方卻因此不爽拒絕了,讓他感嘆「臺女很多都這樣」。

一名男子在PTT發文,他提到之前有認識1名「聊得來」的女子,他原本打算和女子進一步交往,但是對方卻開出交往條件,他解釋因爲對方買了1棟1800萬元的房子,因此如果要交往,便要他搬去一起住,且負擔全部的房貸「每個月5萬多元」,對方並指出「因爲已經先付完頭期款」,他聽完後,向對方提議若房子改爲共同持有,便願意負擔房貸,但對方則一聽到要改成「共同名下」,便不爽拒絕了。

他還透露,女子表示身邊有2個已結婚閨蜜,其房子都是老公出錢買的,且登記在女方名下,而且,閨蜜也不需要上班,都是老公在養,女子還繼續說,之前也認識1名月薪4萬元的銀行員,該男也是提出上繳每個月全部的薪水,但是因爲認爲「4萬多薪水太少」,再扣掉該男的生活費,根本不夠用,因此去拒絕了;他聽完女子的一番話不禁感嘆「臺女很多的確是這樣」。

網友看完後認爲,「詐騙集團」、「又沒有結婚,幹嘛幫人家繳房貸」、「每月照比例給房租就好了吧」、「要幫忙繳當然是共同持有啊」、「不是吧,又不是結婚」。

不過有網有則認爲、「她已經繳頭期了,已經大勝超多臺女,你一個月才繳5萬房貸」、「在你繳完6年房貸前,都是女生付出比較多」、「你跟對方付出同樣金錢纔好提共同持有」、「老實講這個好很多,很多女生出幾千塊,然後說要掛在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