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泥和平廠燒垃圾回饋辦法三讀 每年挹注秀林鄉千萬

臺泥和平廠內興建的再生資源利用中心,已經開始處理花蓮縣生活垃圾。今天議會通過地方會饋金辦法。(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花蓮縣政府與臺泥和平廠簽約,由臺泥斥資47億元興建氣化爐及水泥窯,協同處理花蓮生活垃圾,去年12月開始運轉。縣議會今三讀通過「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辦法,由縣府編預算,以每公噸200元計,原則上一年約50000噸,回饋金約1千萬元,由秀林鄉公所成立委員會,和平村及鄰近村裡可提出計劃申請。

環保局原修訂地方區域垃圾場回饋機制辦法送議會審,不過,條文中「回饋金應專款專用」,恐牴觸2019年頒定的財政紀律法,因此參考環境部相關辦法另訂新法送審。並經花蓮縣議員保安小組審議,修訂部分文字,今送入議會臨時大會逐條審查。

「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辦法列9條,回饋金由縣府循預算程序每年編列,回饋金對象爲協同處理設施所在地鄉鎮市,並由公所、民代等組成回饋金管理委員會審查回饋金提案機制。保安小組建議後回饋金使用「應專款專用」,可用於公共設施興建、教育、體育或文化等,當年度回饋金未執行完成者,應轉入後續年度使用。

縣議員鄭寶說,宜蘭民代曾經表明澳花村也受污染,要回饋金,後來她在說明會上「擋下來」,不過她對條文回饋金所在地範圍有意見,應擴大到必經之路新城鄉大漢村,不過,當地選出的議員程美蓮、簡智隆則說,垃圾設施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秀林鄉崇德村深受其害,理應獲回饋金建設地方。

縣府秘書長饒忠表示,回饋金以每公噸200元計算,一年約50000噸,概估算1千萬元,由秀林鄉公所成立委員會,和平村及鄰近村裡可提出計劃申請,目前只燒家戶垃圾,不處理事業廢棄物。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張華砡說,日處理量200公噸,燒花蓮市、吉安、壽豐、秀林、新城、卓溪、瑞穗、富里、等8市鄉垃圾,每天約150公噸,南區5鄉鎮垃圾送往玉里掩埋場,鳳林鎮也自有掩埋場。餘下50公噸將逐步處理現有堆置垃圾,預估全部去化需5年。回饋金辦法公告後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