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新化硬幣竊案偵破 飼老鼠咬布袋是枕邊人乾的
警方在武女住處查獲烤肉攤商失竊的硬幣。(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警方找到烤肉攤商失竊的硬幣、紙鈔與金項鍊。(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武女坦承潛入備貨倉庫行竊,警方帶她重返現場,說明案情。(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臺南市新化區一名60多歲烤肉攤商,花了半年存在備貨倉庫的50元硬幣、紙鈔及一條黃金項鍊,在上週一(16日)不翼而飛,報案指稱損失硬幣31萬元,警方換算重達62公斤。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烤肉攤商交往的44歲越籍女友涉嫌重大,且案發後就出國,等她24日返臺時,立即請她到案說明,她坦承行竊,警方在她住處原封不動找到硬幣、現金與黃金項鍊,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她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這名烤肉攤商平時在新化區中正路菜市場擺攤營生,利用市場鄰近一間磚造平房當備貨倉庫,若平時作生意忙得較晚,懶得回家,偶而就睡在倉庫。他爲了存錢,強迫自己每天把50元硬幣或千元紙鈔丟進大桶的礦泉水空桶裡,存滿了就抽空拿到銀行寄存,一桶硬幣可以多達7、8萬元。
攤商於上週一早上要到倉庫載貨做生意時,發現倉庫屋內電燈開着,接近後發現大門也開着,連忙進屋查看,發現他放在辦公桌下的存錢桶以及分散在屋內各處的錢袋以及一條懸掛玉配的金項鍊都不翼而飛,連忙報警,由於已長達半年未去銀行存錢,保守估計硬幣約有31萬元,現金10萬元。
由於倉庫位處偏僻地區,屋齡老舊,屋內遭竊後又未被翻箱倒櫃,竊賊開燈作案,明顯從容不迫,警方第一時間就直覺有異,研判很可能是熟知攤商生活作息的熟人或有生意來往的朋友所爲,除了調閱當地道路監視器畫面,同時全面清查攤商周遭親朋好友。
菜市場商家透露,攤商已離婚,但與一名44歲武姓越籍女友交往,感情很好。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案發時,武女曾騎着機車出現在備貨區周遭,案發後隨即出國,涉嫌重大,第一時間未打草驚蛇,等她24日返臺時,漏夜請她到案說明,她坦承行竊,警方並在她的住處當場查獲硬幣、紙鈔與金項鍊。
警方清查發現,硬幣只有2200枚,總和僅11萬元,與攤商報失的金額相差20萬元,武女強調她用機車載回來這些錢後,就全部倒在塑膠箱中,動也沒動過,應該是攤商不清楚自己究竟存了多少硬幣,多估了。
攤商得知竊嫌是自己女友,且竊盜爲公訴罪,無法撤回,將害女友吃上官司,十分後悔報案,也怪女友沒有事先向他坦白,否則他不會報警。警方安慰攤商,全案金額當未達到50萬元重大竊案程度,若真的願意原諒女友,可當庭向檢察官求情,或許可獲緩起訴或易科罰金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