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警舉槍自戕 警大證實涉「違反校規」遭退學
中央警察大學。(本報資料照/賴佑維攝)
臺南警察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一名31歲梁姓女警,3月31日原本請假後突然主動銷假上班,領取槍枝裝備後外出未歸,卻遭發現在官田運動公園自己車上舉槍自戕,由於女警並未留下任何遺言,尋短原因議論紛紛。不過現在卻傳出,她原本正在就讀警大碩士班,卻疑似因涉及竊盜遭到退學,因此鬱鬱寡歡,雖然未能確認是否爲尋短原因,但警大也證實,樑員確實因違反校規遭到退學,目前正申請行政救濟中,但不願說明是否涉及竊盜。
據瞭解,女警之前考上警大碩士班就讀,卻因遭到退學悶悶不樂,昨早身體不適由父親陪同看診請假,醫院檢出她有血尿現象,中午返家後,晚上又臨時銷假上班。
警方指出,這名女警3月31日原排定補休,當晚8時向副所長表示要銷假上班,並於8時30分回分駐所領用槍彈、無線電,駕駛個人車輛外出,至10時交接班時,仍未發現女警行蹤,副所長察覺異狀,隨即通報並動員所內同仁尋找,經調閱行車軌跡及手機最後發話位置, 23時50分在官田區運動公園發現女警車輛,並發現女警已在駕駛座舉槍自戕,手機關機。
警方通報119前往救護,消防隊人員到場以生理監視器監測,表示心臟已停止,無生命跡象,研判女警已死亡,檢視案發現場及分駐所內備勤室未留有遺書。
中央警察大學下午也發表聲明表示,前研究生樑生於113年3月31日晚間舉槍自戕,中央警察大學深表遺憾與哀悼。面對本次事件,中央警察大學也立即啓動後續的心理輔導措施,積極關懷樑生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讓所有同學皆能得到適切的支持與幫助,共同度過這段艱難的時刻。
樑生系因在校期間違反校規,於去(112)年12月25日依規定勒令退學,後續樑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現仍審議中。本案因事涉個人資料保護及自殺防治法等法令限制,不便對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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