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酒駕2死1傷 黃偉哲:亂世用重典...酒精鎖應該變標配

臺南市長黃偉哲劉童之死感到非常難過,並認爲治亂世用重典,呼籲立法院把酒駕毒駕心神喪失,定訂例外條款,否則人民不會心服口服。(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永康區臺39線與歸仁西埔一街821巷口,9月13日晚上發生汽車與機車車禍命案,造成1死3傷案,其中3歲男童原無呼吸心跳,經送永康奇美醫院急救後救回,惟傳出16日深夜接近12時許宣告傷重不治,引起男童父親悲憤不滿,臺南市長黃偉哲對此感到遺憾不捨。

劉姓男童的父親深夜難過地說:「弟弟剛剛去做天使了。」親友沉痛呼籲,「酒駕垃圾隨機殺人如同定時炸彈,永遠重罰不怕,除非判決重刑,不然臺灣很多的家庭都要破碎。」

肇事張姓男子警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經聲請羈押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臺南市長黃偉哲說,聽聞歸仁車禍,3歲男童不幸腦死情形,我們真的是非常非常的難過,說真的,這個情形這段時間以來,全國各地的酒駕,甚至有人是毒駕,大家不是說車禍撞死人事情,吸毒有事情?結果吸毒撞死人竟然是無罪的這樣一個判決,他覺得酒駕跟毒駕這一類的事情,國家應該思考一下,治亂世用重典,酒駕的人也不要說他是心神喪失,所以說就輕判,毒駕的人也不要說就是輕判,這樣子社會上無法接受的。

黃偉哲說,所以有必要立法院,請立法院諸公放下一些政治事件口水,趕快把酒駕或毒駕的這類,所謂心神喪失與否的這一類,訂一個例外條款,也就是說,酒駕也好,喝到茫的,毒駕也好,吸毒吸到茫的,沒有什麼心神喪失,反正你要去喝酒之前就要有心理準備,你如果要吸毒,然後犯了案,就不要被當作病患而無罪開釋,或是輕判,這樣子全民纔會心服口服。

▲這場酒駕車禍,已造成2死1傷(圖/記者林悅翻攝)

黃偉哲強調,我們現在酒駕是刑度有增加,罰款也增加了,但是還是有一些人,說真的也滿痛心的,地方政府在執法單位上能做的,就是儘量加大罰則,儘量嚴格取締,儘量加深這個取締的頻率、次數,但是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時候疲於奔命,他覺得有些東西應該是可以做的,比如說「酒精鎖」,現在酒精鎖是強迫有酒駕前科的人才要裝設,如果將來酒精鎖變成一個必須配備的,成爲車輛的標準配備的話,這或許會比較好,坦白說地方的警務人員,有時候執法人員也會酒駕,可見這種酒駕的喝酒的文化,要有比較嚴格方式來取締,在器材上也有比較多的器材來做,或許可以把這個酒駕的情形降到最低,要不然,這些每年因爲酒駕而死亡或是受傷的人,他們的犧牲太沒有價值,應該要讓酒駕的人付出更高的代價纔對。

劉童父親16日深夜對親友說:「弟弟剛剛去做天使了」、「我要把事情鬧大,我PO全臺爆料公社。」而他15日也在臉書發文:「爲什麼發生在我身上…臺灣酒駕罰錢被關完就沒事了嗎?臺灣還要廢死刑,殺人犯法都不會被判死刑,酒駕的人當然不會怕,反正被罰錢關幾個月就出來了,當然不怕。」

男童親友也在臉書哀痛表示,「現在你都沒病痛了,去跟着王爺公爺爺去修行,你的公道,我跟你爸爸會幫你討回來。我的兄弟們要跟我把事情鬧大嗎?要個公道,也給我們的政府明瞭,酒駕不是罰錢可了事的。」該親友痛斥,「藍綠政客們你們拿人民的錢,你們有正視過酒議題嗎?死了多少人也毀了多少幸福家庭,酒駕垃圾隨機殺人,如同定時炸彈,永遠重罰不怕,除非判決重刑,不然臺灣很多的家庭都要破碎。」

▲這場酒駕車禍,已造成2死1傷(圖/記者林悅翻攝)

據瞭解,49歲張姓男子9月13日駕駛自小客車沿臺39線外側車道由南往北直行時,適與沿西埔一街821巷東向西直行由39歲曾姓女子駕駛之機車發生碰撞而肇事,機車尚搭載2名乘客,分別是3歲劉姓男童及9歲劉姓女童,3人被強大撞擊力撞飛,機車還因而起火。

車禍導致曾姓騎士及劉姓男童現場ohca無生命跡象,劉姓女童(左大腿封閉性骨折.多處撕裂傷,意識清醒),3人由救護車分送永康奇美醫院及成大醫院急救,其中曾姓女騎士送成大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劉童經奇美醫院搶救有恢復心跳,但延到16日深夜近12時宣告傷重不治身亡。

警方查出張男涉嫌酒駕及闖紅燈肇事,且在案發前另涉1起A3車禍肇事逃逸,才闖紅燈釀禍,張男經檢察官向臺南地院聲押獲准,目前羈押在臺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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