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角頭住處遭槍擊 槍手滅證且有反覆犯罪之虞遭收押
臺南歸仁區驚聞槍響,本月12日凌晨5點多,鄭姓男子朝歸仁區李姓男子住處大門口開槍,隨後逃離。經報案後,14日警方將鄭、陳、黃及楊姓男子等4人帶回調查,檢方聲押槍手鄭及駕駛黃2人獲准,臺南地院考量,兩人犯案時點及相關事證,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押禁見。
臺南地院指出,鄭姓及黃姓兩被告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犯行,有卷內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詞佐證,足認被告2人犯罪嫌疑重大,又本案尚有其他共犯未到案,若使被告2人交保不無有勾串共犯證人可能。
臺南地院表示,被告2人案發後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情形,並考量被告2人犯案時點及其他事證,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臺南地院表示,鄭、黃兩男案發後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情形,也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記者邵心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