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發生數十隻浪貓遭毒死 民代要求追查緝兇

臺南市區驚傳數十隻浪貓被集體毒死,市議員盧昆福要求動保處緝兇。(摘自市議會網站)

臺南市中西區戶政事務所後方的協和公園一帶,近日傳出有人餵食摻有毒藥的貓食,導致在該公園周遭及巷弄內活動的數十隻浪貓被集體毒死。動保處8日凌晨接獲通報後,除立即派員前往查辦,也與警方合作釐清案件真相。市議員盧昆福今天在農業局工作報告時,也要求動保處透過監視器及走訪當地民衆緝兇,並依《動物保護法》嚴懲行爲人。

盧昆福表示,這起毒貓事件的範圍相當廣,包括中西區協和公園、靠近兌悅門區域及民族路巷弄內,都散佈大小不一的浪貓屍體。這些死亡的浪貓不是口吐鮮血,就是口吐白沫,鄰近區域還殘留有疑似摻毒的貓飼料等毒餌,顯然放毒者有意將鄰近所有的浪貓全部毒死。

盧昆福還說,有位阿公已經撿拾15只大小貓咪遺體,也有民衆收了7只浪貓遺體;遍地可見的貓屍,甚至連還在喝奶的幼貓也有,研判是貓媽媽吃了毒食後餵奶間接讓奶貓受害,讓人不捨與憤怒。

動保處長周志勳認爲,放毒者已明顯違反動保法,昨晚動保處除接獲多位民衆通報前往現場處理,並將詢問當地住戶及嘗試調閱私人監視器畫面,以及與警方配合追查行爲人,進一步釐清案情,但因貓只屍體已清理完畢,無法進行毒物檢驗,判定是否因毒物致死;該處也指示1959人員未來接獲類似案件時,需將貓只屍體送回動物之家冰存,以利後續毒物檢測。

動保處還強調,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經調查確認有違法行爲,依該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併科20萬至200萬元不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