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杯杯、十在優惠」10月限定 拍照上傳可獲折扣優惠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爲鼓勵更多民衆自備環保杯,推出「臺南杯杯、十在優惠」活動,只要在10月份自備環保杯購買飲品並與店家或攤商合影,再將照片上傳到個人社羣網站,一次就能獲得環保綠點500點。(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配合中央限塑政策,從今年10月起禁止轄內飲料店及攤商使用一次性塑膠材質飲料杯,目前自備環保杯的比例,已經從不到1成逐步提升到2至3成。市府環保局爲鼓勵更多民衆自備環保杯,進一步推出「臺南杯杯、十在優惠」活動,只要在10月份自備環保杯購買飲品並與店家或攤商合影,再將照片上傳到個人社羣網站,一次就能獲得環保綠點500點,可享有購物、住宿等折扣優惠。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去年7月起「自備飲料杯省5元」政策上路後,今年10月起再針對轄內飲料店、攤商,全面推動禁用一次性塑膠材質飲料杯,目前管制的飲料店家約有7000家,預估每年可減少大約1億6000萬個一次性塑膠材質飲料杯,減少的飲料杯長度約可繞行學校操場8萬圈。

許仁澤還說,爲了進一步擴大民衆自備環保杯的比例,「臺南杯杯、十在優惠」活動不限定連鎖店家,舉凡早餐店、菜市場、商圈、夜市等,只要符合「自備」、「實質購買」、「確實以自備杯盛裝飲品」等3個要件即可參加,估計此一活動可減少約2萬個一次性飲料杯。

環保局指出,民衆只在10月31日前,自備非一次性飲料杯盛裝購買的飲品,與店家或攤商合影,將照片上傳至Facebook或Instagram公開貼文及打卡,並加入指定hashtags「臺南杯杯十在優惠」,於消費當天回傳截圖或貼文連結至「112年臺南杯杯」Line@官方帳號(ID: @839zyyps),經確認無誤後,一週內就會透過Line訊息收到環保綠點500點的兌換資訊,但活動期間每個Line帳號每日限定兌領1次。

環保局說,環保綠點可用於購買綠色商品、折抵環保標章旅館住宿或參與環保行動,每100點可折抵1元,使用於兌換、折抵取得環保標章、碳足跡標籤、MIT微笑標章、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CAS)、有機傳產品標章、產銷履歷(TAP)認證等環保商品,也可兌換電子優惠券在環保局藏金閣、環保標章旅館、環境教育場所,享有住宿、門票等折扣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