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68歲男路口違停害命 高風險駕駛上榜...3年不得考照
臺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今天公佈第11波高風險駕駛事件名單,計15案、15人。當中,一名汽車駕駛人因違停於路口轉彎處,間接導致一起死亡車禍,不僅遭公告爲高風險駕駛人,亦被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
交通局指出,高風險駕駛行爲不僅限於事故主責者,只要明顯違規並造成死亡事故,同樣納入公告對象。此次名單中,一名林姓駕駛人將汽車違停於行人穿越道上,致一輛右轉大貨車與直行機車發生擦撞,機車乘客送醫不治。該起違停行爲,被認定具有高度風險,列入高風險駕駛事件。
根據公佈資料,68歲林男去年11月28日在六甲區和平里忠孝街106號與仁愛街口(北極殿前路口),於路口10公尺內停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致人死。
交通局表示,本次公佈的15案違規地點分佈於新營區4件、六甲區3件,其餘分別爲將軍區2件、中西區、永康區、新化區、官田區、西港區、下營區各1件,涉及駕駛均因違規肇事致死,駕照遭吊銷,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南市府自2023年8月11日施行「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針對汽車駕駛人因違反交通法規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或涉及重大交通違規者,於裁決處分確定後,經去識別化處理,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佈專區」公開相關資訊。
交通局強調,公佈高風險駕駛資訊,目的是藉由社會監督與警示作用,遏止重大違規行爲,盼駕駛人能培養防禦駕駛觀念,避免憾事重演,共同守護交通安全。
臺南市交通局公佈第11波高風險駕駛事件,當中,一名汽車駕駛人因違停於路口轉彎處,間接導致一起死亡車禍,不僅遭公告爲高風險駕駛人,也被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圖/臺南市交通局提供
臺南市交通局公佈第11波高風險駕駛事件,當中,一名汽車駕駛人因違停於路口轉彎處,間接導致一起死亡車禍,不僅遭公告爲高風險駕駛人,也被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圖/臺南市交通局提供
臺南市交通局公佈第11波高風險駕駛事件,當中,一名汽車駕駛人因違停於路口轉彎處,間接導致一起死亡車禍,不僅遭公告爲高風險駕駛人,也被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圖/臺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