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赴美吃大虧?晶片法3規定扯爆 名嘴警告美國下場悲劇
在美國蓋晶圓廠若尋求逾1.5億美元補貼,須把超過原定預估門檻的利潤跟政府分享,對於臺積電等外國企業來說非常不合理。(示意圖/達志)
美國正式啓動規模約520億美元的《晶片法案》,其中390億美元用於晶片生產設施新建和擴建,但卻設下多項條件引發爭議。資深媒體人陳鳳馨分析指出,美國晶片法案補助額外條件,其中有三件事令人匪夷所思,她直言美國附加太多政策目標,恐將導致半導體制造業前景更黯淡。
陳鳳馨在《風向龍鳳配》節目中表示,美國違背自1776年自由市場經濟精神,強勢介入半導體產業發展,她認爲美國晶片補助規範有三件事令人傻眼,包括業者必須與聯邦政府分享超額利潤,禁止將晶片資金用於購買庫藏股,以及得爲勞工提供低廉托育服務。
首先是領取補助業者要將超額利潤回繳給政府,陳鳳馨說,這項規範牽涉到每間公司和美國政府的談判,讓很多公司都嚇一跳,在美設廠的臺積電、三星都可能要再三盤算;其次是所有領取補助公司要儘量避免實施庫藏股,而這將使企業失去正常市場交易中財務上的彈性,連股神巴菲特都在年度股東信上批評,那些宣稱購買庫藏股行動是「對股東或國家有害、或是特別讓企業執行長獲益」的人,「要不是經濟文盲,就是舌燦蓮花的煽動家」。
第三點則是,所有領取補助的公司,得爲旗下員工和建築工人提供低廉的托育方案,陳鳳馨提到,如果這項規範在臺灣實施,可能也會遭到工商界強烈反彈,企業得衡量該成本和領取補助之間的落差到底劃不划算,況且還有其他成本。
陳鳳馨最後總結,這3件事情突顯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她認爲美國在發展半導體過程中,附加太多政策目標、介入太多政治力因素,她看完晶片法案補助規範後,對於美國要發展半導體制造感到更悲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