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貴養不起 馬來西亞要「遣返」大貓熊夫妻興興與靚靚
▲2016年4月,7個月大的「暖暖」(上方)和母親「靚靚」在吉隆坡國家動物園內一起玩耍時的畫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馬來西亞去年以「養不起」爲由,將大貓熊「暖暖」送回中國大陸。如今,馬國打算將「暖暖」的父母「興興」與「靚靚」也一併送走。
馬國官員表示,這是因爲人民不滿政府花大筆錢飼養大貓熊。但有當地民衆指出,與其說貓熊太貴養不起,不如說是馬來西亞政府的問題。
大馬媒體引述「水源、土地與天然資源部」部長西維爾(Xavier Jayakumar)的話說,他會先進行內部討論,然後在下次跟中方簽署租借協議前作出決定。雙方的下次會談在兩年內舉行。
另外針對「興興」與「靚靚」今年又產下的一名寶寶 (當地稱爲「暖妹妹」),塞維爾稱根據馬國政府與「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簽署的協定,大貓熊產下的幼崽必須在24月內歸還中方。不過雙方可協商延長歸還期限。 當被問到「暖妹妹」的的具體歸還時間,塞維爾僅表示會 等牠大一點再作決定。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2013年訪問大陸時,敲定租借大貓熊一事。「興興」與「靚靚」在2014年5月送抵馬國, 翌年牠們就生下第一個寶寶「暖暖」。然而去年馬國 以飼養大貓熊費用太高昂爲由,提前將「暖暖」送回四川 的貓熊繁殖研究基地。
據瞭解,一對大熊貓的租金 每年100萬美元(約3000萬元新臺幣),每隻每年再加5萬令吉(約36.8萬元新臺幣)保險費。大貓熊生下的寶寶在馬國生活兩年的一次性租金是60萬美元(約1800萬元新臺幣)。
西維爾指出,動物園大熊貓館每月門票收入在30萬至 40萬令吉(約221萬至294萬元新臺幣)之間。扣除每月20萬令吉(約147萬元新臺幣)的營運成本(包括飼料費、電費、員工薪資等),靠門票收入實在養不起大貓熊這種「嬌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