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績優社工竟是狼 涉強制猥褻園生判決出爐

臺東績優社工竟是狼,涉強制猥褻園生判決出爐。(達志影像)

臺東知名廟宇的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涉嫌猥褻男園生,臺東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有期徒刑4年。林姓主任曾獲臺東縣政府「特殊貢獻」的績優社工表揚及金舵獎。

判決書表示,林男是具社工身分的臺東縣某安置機構主任,竟對經士林地方法院裁定安置在機構的男園生,犯下2起強制猥褻,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9月和2年5月;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表示,被告犯後多有對安置機構職員下達指示,不當影響被害人的陳述與案件調查,且與相識的司法人員不當往來,刺探案件偵查情形;林男雖一度認罪,卻因被害人不願原諒而再度否認犯罪,堪認林男並無真摯悔悟之心。

林男犯案後,爆發臺東地院調查保護官向林男泄露個資,還發生檢方當庭詢問林男「跟法官約砲嗎」的案外案,除洪姓保護官及「約砲案」男法官,檢方還查出另有其他縣市法官,與林男有密切訊息互動的不當接觸,疑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移司法院轉各法院自律委員會調查評議。

林男曾獲得金舵獎及臺東縣政府績優社工的「特殊貢獻獎」,並且出書和受邀到各縣市分享社工經驗。監察院今年8月以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輕縱及包庇安置機構人員的不當對待,違失行爲情節重大,提案糾正。(編輯:李錫璋)11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