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海端鄉私有地光電案 當地布農族人反對怒批

臺東海端鄉大埔部落一處1.5公頃私有地申設太陽光電,業者5日在當地活動中心辦理說明會,遭到當地族人反對。(讀者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海端鄉大埔部落一處1.5公頃私有地申設太陽光電,業者5日在當地活動中心辦理說明會,遭到當地族人反對。(讀者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海端鄉大埔部落一處1.5公頃私有地申設太陽光電,業者5日在當地活動中心辦理說明會,遭到當地族人反對。(讀者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海端鄉大埔部落一處1.5公頃私有地申設太陽光電,業者5日在當地活動中心辦理說明會,遭到當地族人反對。(讀者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海端鄉大埔部落一處1.5公頃私有地申設太陽光電,因位於布農族部落旁,業者5日在當地活動中心辦理說明會,當地族人均反對,認爲必須依據原基法取得部落諮商同意。臺東縣政府表示,該地爲私有地,且不受原基法需諮商同意權,仍希望業者多溝通。

「廠商和地主通通滾出去」業者5日晚間在當地辦理說明會,到場的居民幾乎一致反對設置。居民發言指出,光線反射會影響生活和行車安全,若遇風災面板損壞而導致村民危安,另面板內化學成分對環境堪憂,造成村民焦慮、影響身心理健康。

居民說,設置光電將嚴重影響部落整體環境,破壞部落未來推動食農教育及農業觀光,此外,政府推動青年返鄉從農,卻沒農地可做,怒批「廠商業者賺錢村民受害、地主收租賺錢村民受害」。

居民批「地主是缺錢嗎?缺電嗎?爲什麼要跟廠商勾結呢?今天的光電板會影響我們的後代子孫,地主廠商通通滾出大埔部落」,並進一步表示,這案與知本傳統領域光電案、池上公有地光電案內容大不同,總而言之,相關的法令如原基法,私有地應適時導入合宜民情的元素,才能達到部落的共識,也或許不會引起部落的怒吼。

縣府日前對此案發布聲明,開發案件於2020年7月31日前,即取得臺電覈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聯審查意見書,也符合農委會2020年7月28日修正「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7點之1但書規定,該農牧用地得申請變更使用。

縣府指出,開發基地爲私有地,無須依原基法經部落諮商同意,爲降低附近居民疑慮,要求廠商必須辦理地方說明會,持續與附近居民積極溝通協調。另,此案自2019年12月23日申請,2021年5月18日覈准興辦事業計劃,期間依各相關單位審查意見歷經多次修正,並通過水保審覈,一切符合相關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