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版無間道 內鬼收賄助竊電 臺電損上億

刑事局從去年底偵破的竊電集團案,循線查出臺電有稽查人員收賄做內鬼,向嫌犯通風報信,查扣洋酒與現金等賄款贓證物。(胡欣男攝)

臺電資深管理師(右)說明配合警方偵辦經過。(胡欣男攝)

臺電呂姓稽查人員(黑衣者)遭逮。(胡欣男翻攝)

檢警至倉儲工廠稽查已成案的竊電電錶。(胡欣男翻攝)

檢警去年12月底偵破楊姓男子爲首的竊電集團,發現查緝勤務情資,疑遭有心人士多次外泄,致使嫌犯緊急撤離滅證,檢警懷疑「有內鬼」,擴大偵辦,日前循線查出臺電呂姓稽查人員行跡可疑,研判長期收取竊電大戶的現金、洋酒禮盒等賄賂包庇護航。警方12日逮捕呂嫌,依詐欺、背信、泄密等罪嫌送辦,復訊後羈押禁見。

刑事局表示,52歲楊姓男子,自前年起,涉嫌以經營的連鎖網咖、夾娃娃店爲掩護,破壞電錶,於店內暗設「挖礦場」大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牟利。去年12月底,刑事局首度破獲這起企業化的竊電挖礦集團,將楊嫌、水電師傅、工程師等13人逮捕,查獲1166臺挖礦機、383顆乙太幣等,初估每月竊電至少達200多萬元。

警方偵辦期間,因楊嫌屢次有滅證跡象,似乎收到警方將查緝的風聲,懷疑有內鬼,經循線偵查,發現楊嫌住家及挖礦場遭查獲竊電後,臺電呂姓稽查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及臺電公司稽查制度的漏洞,擅自將原本應「成案」的用電實地調查書,竄改爲「不成案」,讓竊電大戶逃過鉅額的電費追繳,連同竊電金額,估計臺電損失上億元。

檢警蒐證後,12日收網逮捕呂等4嫌,除現場稽查竊電廠房外,並扣得現金新臺幣68萬餘元、洋酒禮盒、遭竄改用電實地調查書、稽查手冊等贓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