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實習律師酒駕「高速撞死人」 北檢起訴第8件國民法官案
臺北地檢署
臺大法律系畢業、曾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的鄭姓實習律師,今年5月與事務所同事聚餐,酒後開着爸爸的賓士回家,在萬芳交流道高速撞上停等紅燈的3部轎車,其中1名高姓男駕駛傷重不治,鄭男則是昏迷入院,2個月後才康復出院,臺北地檢署8日依酒駕致死罪起訴鄭,成爲臺北地院第8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起訴指出,26歲鄭男於5月5日晚間與律師事務所同事餐敘飲酒後,因酒醉一度路倒,5月6日清晨5時許,鄭男回到停車處,酒後駕駛賓士上路,車子行經萬芳交流道,因酒醉撞上停等紅燈的3部轎車,其中54歲的高姓吊車司機送醫後不治。
據瞭解,死者高男家中還有2個正在讀大學的孩子,平時還需照顧年邁母親,未料一早出門上班遭遇死劫。
肇事的鄭男則是昏迷送醫,經抽血檢測發現酒測值高達0.83,在醫院躺了2個多月才清醒出院,今年8月間,檢察官以被告身分傳喚鄭男到案說明,鄭男對於事故聲稱什麼都忘了,且認爲賠償金過高,至今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檢察官訊後依酒駕致死罪,諭令20萬元交保。
北檢今偵查終結,依酒駕致死罪起訴鄭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