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男上班時間內車道開到睡着 自曝「1事」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今年6月間開車行經臺北市文山區某路段時,因不勝酒力在內側車道停下並陷入昏睡,事後他又自曝2年多前曾酒駕拒測,雖然沒有構成累犯前科,但由於他的行爲所生風險較高,日前被臺北地院法官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阿榮坦承酒駕,還自述2年多前曾酒駕拒測。(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今年6月13日深夜11時許在某酒吧飲用威士忌,隔日一早8時許駕駛自用小客車準備返家,行經臺北市文山區某路段時,卻因爲不勝酒力,將車子停在內側車道並陷入沉睡,後來經警方到場盤查,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爲每公升0.81毫克。

阿榮到案之後不僅坦承酒駕,還自述曾在2年多前酒駕拒測。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榮雖然沒有構成累犯前科,但他明知酒駕危險,仍開車上路,還在上午交通尖峰時段將車子停在內側車道,一旦發生事故,顯然比較容易產生嚴重危害,提高公衆交通的潛在危險。

法官表示,考量到阿榮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值甚高,不宜輕縱,最終依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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