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港一通覈定實施 文資、產業兼顧

爲推動臺北港國際商港發展及區內發展現況,新北市府辦理臺北港特定區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調整土地使用分區,並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新北市城鄉局提供/黃敬文新北傳真)

爲推動臺北港國際商港發展及區內發展現況,新北市府辦理臺北港特定區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調整土地使用分區,並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後續也針對重要「景觀軸帶」執行都市設計審議作業,以延續開放空間及人行系統,建構友善低碳環境,細部計劃16日起覈定實施。地方民代則期盼可以縮短後續推動時間、繁榮地方。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該通盤檢討配合商港建設計劃,將部分供遊憩使用的農業區變更爲港埠專用區,以完善港區機能,另考量八里地區的自然觀光潛力,在永續發展原則下,將挖子尾自然保留區範圍畫設爲生態保護區,並依據國定大坌坑考古遺址範圍畫設爲遺址保存區,確保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最後爲配合地區實際發展需要,檢討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臺北港多屬整體開發完成的地區,爲因應臺北港產業發展需求,放寬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第一種產業專用區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的限制,提升產業發展彈性,後續也將明定遊憩區不得作住宅使用,引導地區遊憩機能正向發展。

國民黨議員陳家琪指出,地方對此相當期待,八里重畫區、龍源一帶已規畫完善,但臺北港一帶遲遲沒有更新的計劃,這次終於看到新北市府對於臺北港地段有畫分出免都審的區域,對於地方上的開發、建設會更加便捷,可以縮短推動的時間。

民進黨議員鄭宇恩表示,樂見土地使用分區應區內的觀光及產業發展做出調整,但遺址保留區在容積轉移上的問題尚未解決,在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和景觀建設上恐怕仍不樂觀,盼城鄉局持續和文化部文資局協調,另外遊憩機能部分,也需要經發局積極推動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