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遭推銷1.5萬買「寶寶寫真毛片」後悔 1原因獲全額退費

她花1萬5買全檔毛片,事後認爲收費過高要求退費遭拒,法官認爲雙方當時簽訂的交易契約是指收到「製成光碟的較大檔案」並非縮圖檔,判業者敗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母親產後接受月子中心的寶寶寫真照服務,拍完照當下被業務人員推銷,花1萬5買下106張全檔毛片,她事後認爲收費過高要求退費,業者卻說當時已交給她電子縮圖檔,僅願退3750元;法官認爲雙方當時簽訂的交易契約是指收到「製成光碟的較大檔案」,並非縮圖檔,判業者敗訴須全額退費。

該母親控訴,她產後在該月子中心接受「加值服務」,可獲贈一張含相框的寶寶寫真照,去年11月由攝影師拍下共106張寶寶照片,之後業務人員又推銷她購買106張「全檔毛片」,她同意支付1萬5千後,當天就反悔認爲收費過高,要求解除契約並退費,但對方認爲相片電子縮圖檔已傳到她的手機,智慧財產價值無法收回,僅願退回3750元,她爲此提告。

攝影公司則說商品爲數位商品,是消費者保護法解除權的合理「例外情事」,認爲該母親無法解除契約,且照片當下已由手機傳送母親,之後會轉成光碟檔給對方;法官認爲,業者與該母親的交易屬「訪問交易」,消費者在收受商品7日內享有猶豫期間,有時間詳細考慮並給予解約機會。

此外業者與該母親的對話中曾說「挑片當天給的檔案會先給較小檔方便瀏覽,之後商品寄出會有較大的檔案」,法官認爲該母親購買的全毛片檔商品是指「會製成光碟的較大檔案」,而非方便顧客瀏覽的較小檔案,因此認定業者其實尚未完成履行契約內容,最終判業者應全額退款,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