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槍擊無辜男站門後慘中彈 惡徒找人頂罪被抓包慘了

宜警蘇澳分局火速偵辦,11月25日持拘票,至宜蘭市宜興路某汽車旅館拘提潘男到案。(宜蘭縣警察局蘇澳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蘇澳鎮11月16日因口角糾紛發生一起槍擊案件,所幸不小心被擊中的傷患,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開槍的陳男於17日自行攜槍投案,但警方擴大調閱監視畫面交叉比對,發現開槍人非陳男,經查爲現場36歲的潘男教唆陳出面頂替;全案依刑法殺人未遂罪、頂替罪等,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嫌均獲准。

蘇澳鎮太平路段11月16日晚上11時許,因口角糾紛發生槍擊案,陳男做勢開槍射擊恐嚇,怎料子彈貫穿附近一處民宅鐵門,當場擊中站在鐵門後方被害人的腹部,所幸經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陳男在17日凌晨3時許自行攜槍投案,警方當場查扣非制式短槍1枝及彈匣1個等證物。

但警方深入追查抽絲剝繭,並擴大調閱監視畫面交叉比對,發現開槍的人不是陳男,經查發現開槍的是在現場的另一名潘男,潘開槍後逃逸,畏罪教唆陳男出面頂替,試圖躲避警方查緝。

宜警蘇澳分局火速偵辦,11月25日持拘票,至宜蘭市宜興路某汽車旅館拘提潘男到案,並在潘使用的自小客車內查獲非制式長槍1枝、彈匣1個、子彈14顆及毒品1包等證物;另在蘇澳鎮中興路段拘提頂替同案共犯陳男到案。

全案依刑法殺人未遂罪、頂替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潘男及陳男等2嫌移送宜蘭地檢察署偵辦,經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嫌均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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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潘嫌使用的自小客車內查獲非制式長槍1枝、彈匣1個、子彈14顆及毒品1包等證物。(宜蘭縣警察局蘇澳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警方在潘嫌使用的自小客車內查獲非制式長槍1枝、彈匣1個、子彈14顆及毒品1包等證物。(宜蘭縣警察局蘇澳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